第(2/3)页 比如黄狮雄,他选的是上法《伏魔七印真法》跟奇术【掌中】,精研困杀之道。 比如陈普,他原先主修的是《青火雷法》,这时转修,选了类似旳《八威召龙妙经》,法力如渊,大威天龙,走的也是刚猛路线。又兼修奇术【八风】,势要将攻伐之道走到极致。 又如薛子孟。 他对于孟南从‘救苦会’中六长老之一人称‘五蜂毒’的青易老魔处夺来一宗名唤‘五蜂袋’的顶尖法器,配合其法门《五毒真功》,这一世成就首席实力。 这时也不愿偏离老本行,选了《大灭度五炼生尸秘录》,从玩毒蜂、毒素,改成炼尸,倒也殊途同归。 若能将毒炼入尸中,更是兴许能有意外收获。 修行此法,杀伐自有炼尸代劳。 于是薛子孟后续便选修一门奇术【九曜】,亿万星光绕身,圆满时能凝出九曜星辰护卫己身,挡住九次必杀攻势,是为防身第一。 先天立于不败之地! …… 不止这三人。 其他人也各都挑选。 总的就是十篇上法、五道奇术,挑选、组合,全看个人心意。今后能有什么成就,也全看个人努力、天份、缘法。 孟南时日无多,只能做到这样。 孟行者等诸人得了上法、奇术,纷纷去到角落,悉心琢磨、细细体会。 鼎中当间火域,只剩下孟南、孟戬父子二人。 方才孟戬并未挑选,孟南这时屈指在空中一点,显化出第十一篇上法,名唤—— “《养蚕营种经》?” 见孟戬面露不解,孟南解释道:“这篇功法与方才十篇并无明显上下之分,都是道基功法。但先前十篇道基载体难寻,这一篇不同。” 孟南说着,反手取出一物,形似卧蚕,质似玉石。 “此为‘锦云玉蚕’,正是修炼《养蚕营种经》修成道基载体!” 此言一出,孟戬一惊。 “道基功法?” “道基载体?” “这——” 这岂不是一条直通道基的康庄大道摆在眼前?! 孟戬一惊,旋即大喜:“有此一法,道基在望!” 这说的当然是孟南。 孟戬为人子,前头又有奇遇,绝不会贪占这般仙机。 但是—— “我命不久矣。” “至多三年就要殒命。” 孟南摇头。 他这一世来不及修行更多法力,寿命止步三十载。 如今已经过去二十七年,只余下三年。 要这仙机着实无用。 “怎会如此?!” 孟戬瞪目,不敢置信。 本以为救出同门、兄长、父亲,又多出十篇上法、五道奇术,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,却未料到还有这般噩耗。 “生死有命。” 孟南早就习惯,继续道:“你有神斧,只待修成道基,未必输给摘星老祖,能护佑众人。这口‘神烬鼎’对行者助益更大,待我去后,就交予他,也能防身。我这一脉原本辉煌,如今破败零落,日后就要靠你兄弟二人看护,多多上心。摘星宗中第二首席丁雨荷的底细你是知道的,往后尽量关照。” 孟南叮嘱,孟戬无心去听,他道:“孩儿在南疆之极撞见机缘,除法宝‘开山斧’之外,还有一粒仙丹,唤作‘百转还一丹’,是古时道基以百年之功,费尽心力,采取三千七百余种灵药和万年灵玉精髓,炼成的灵丹,能脱胎换骨,起死回生,长还肢体,灵效非常。” 孟戬说着,取出一丹,仙光乱放,丹香扑鼻。 “不必。” “我药石难医,回天乏术。” 孟南自知必死,不愿浪费孟戬丹药。 倒是孟戬这一次的奇遇让他颇为关注,先前在破碎大星时,父子二人合力,他担心有变故死的太快,于是抽空大略问了下。 但当时情形,了解的并不详尽。 这时得空,刚好问个清楚。 只要这一世能搞清楚,现实中,下一世,往后生生世世就都不会错过。 孟南家里人多,宝物怎么都嫌少。 于是话题岔开。 待将‘开山斧’一应讯息事无巨细了解清楚,孟南便将忧心忡忡的孟戬打发走,又唤来孟行者。 …… “爹。” 孟行者还不知道他爹快死了。 方才在研究新到手的上法、奇术,又在调理二十多年留下的伤势,一时沉浸,心思不在此处。 孟南看一眼戾气暗藏的大儿子,口中道:“当初我言【雾阳山】中有你一桩缘法,就应在这口‘神烬鼎’。” 宝鼎蕴神火。 孟行者在第十三世时以‘九窍紫金石’为根基,修《千锤百炼身》,辅以‘百草玉液’等一十四种宝药灵液滋养,居于地底受毒火、煞气煎熬,十二年方有成,直晋练气,根基铸就,后续在练气当中也有战力,九窍开,法力无穷,人称‘石仙’。 这一世走的也是这条路子。 当时孟南将孟行者第十三世心得体会、经验教训,以及事后琢磨改良出来的更好的方法途径带回现实,因此这一世孟行者吃更多苦,但路子更顺、根基更加扎实,修为进步、战力层次也胜过前世,早早就是首席级别,跟‘二郎仙师’孟戬并称‘二孟’。 但论及战力、神通,孟行者终究还是比孟戬差一些。 这是先天不足,后天万难弥补。 而现在就有一次追赶的机会,能否赶上、超越,就应在‘神烬鼎’。 “地底毒火暴躁难控,用来炼身有利有弊。” “神烬火胜过地火千万,我如今炼化此宝,威力尽在掌握,可助你进一步炼化‘九窍紫金石’,修炼《千锤百炼身》,锤炼肉身,直至通玄。” 而且此时还又不同。 孟南顺带又从朱文进处得来进一步开发‘九窍紫金石’,以及火炼身的相应法门。 以《千锤百炼身》为根基,以《自然九天生神章》为根本法门,以‘神烬鼎’为鼎炉,孟行者便也有望觉醒神通。 “此时炼化,刚好将你体内铜铁毒素一并消融。” 孟南说完。 第(2/3)页